导读:Y城的夏天来得特别早,也许是跟这个躁动的城市有关吧。窗外刚刚传来隐隐约约的哇声,女人身上露出的地方便越来越多。下班后没事我便躲在空调房里看电视、听歌。那电视机一晚开到天亮,永远锁定Y城音乐频道。末末不在,她永远在夜最深的地方绽放她的美丽。
两年前,我摸索着来到Y城,为了在这一无所知的城市站稳脚根,我靠着自己的三分姿色和七分歌喉在一个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歌厅谋了份工,并史无前例的享受了星级宾馆的一隅——5009房间。
末末与我同室而居。她来自冰城哈尔滨。刀削般的小脸,金黄的长发,身着夹克、牛仔裤,纤细的手指幽雅地夹支烟。第一次见到她,蹦出我脑壳的竟是两个字:朋克。
那时我很孤僻,还有点自视清高,在那满是脂粉味香水味的红男绿女中,我总感觉自己是鹤立鸡群是天使沦落凡尘。末末认识不到这些,她总是喜欢把两只冰凉的小手从后面圈住我的腰,脸颊紧贴着我的后肩。
“希希,我们蹦迪去吧!”
她的热情让我无法抗拒。末末永远不知疲倦,爆炸的热舞吧里,她纵情地蛇一样扭动,火红的夹克衫燃烧着她的青春和寂寞。令人怦然心动。
时间久了,我开始觉得末末很可爱。她笑的时候一脸灿然,眼睛亮亮的,眼角往上翘,棱角分明的唇角微微透着一丝狡黠。
初一的时候她就开始谈恋爱,她会写张纸条,把初三(2)班那个帅气的男生约到操场的围墙后面尝试接吻的滋味,那男生满脸通红,无辜地被她老练地操纵着。每当说到这里她便得意地咂咂嘴,似乎只有真正恋爱过的人才能体会这种味道。
末末是永远美丽的,她用她美丽的身体甚至生命去爱着这世界上她想占有的一切。
末末的左手腕上有道一寸来长的伤疤。她曾切腕自杀过。那时她在哈尔滨爱上个有妇之夫,他们同居了,并堂而皇之地开起了夫妻店。据说餐馆的生意还不错。她有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她像贵妇人一样坐在收银台,幽幽地吐着烟圈儿。
很快,她有了身孕。那男人便回家闹离婚,被爱情迷惑的男人永远是这么武断。那个老实巴交却又颇有心计的女人找到末末,带来七岁的儿子双双跪到她面前,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哀求:“你就放了我男人吧,儿子这么小,他比你更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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