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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艾滋病诊疗指南》解读

更新时间:2024-10-24 14:18:42

  新版《艾滋病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于2011年10月正式发布。该指南总结了2005年版《指南》发布6年以来,国内外艾滋病基础与临床研究取得的重大进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就新版《指南》中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方面的内容作一解读,盼望可对临床医师有所帮助。

  一、关于抗病毒治疗目标

  新版《指南》中指出,减少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相关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减少非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使患者获得正常的期望寿命,改善生活质量;抑制病毒复制使病毒载量降低至检测下限;重建或维持免疫功能;减少免疫重建炎性反应综合征;减少HIV的传播,预防母婴传播。

  异同分析

  新版《指南》增加了降低非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将患者获得正常的期望寿命及改善生活质量作为首要目标来完成,并且增加了减少免疫重建炎性反应综合征这一具体目标,应该说新版《指南》抗病毒治疗目标更具体,更人性化,更高标准。

  二、关于成人及青少年患者抗病毒治疗指征

  新版《指南》中指出,在开始HAART前,如果患者存在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和既往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应控制病情稳定后再开始治疗。急性期无症状感染期患者,若CD4+细胞计数在(350~500)/mm3之间,考虑治疗,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建议治疗:①血浆病毒载量100000拷贝/ml;②CD4+细胞计数下降较快(1年内下降大于100/mm3);③心血管疾病高风险;④合并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⑤HIV相关肾脏疾病和妊娠。

  异同分析相同点

  新版《指南》在急性期建议治疗与旧版《指南》相同,将开始抗病毒治疗的CD4+细胞计数由原来的200/mm3,这也是参照国外的相关研究及指南进行了更新和调整,目的是重建或维持患者的免疫功能,减少免疫重建炎性反应综合征的发生,与治疗目标相符。

  异同点

  新版《指南》将CD4+细胞计数在(350~500)/mm3之间的患者,增加了下列情况即出现心血管疾病高风险;合并活动性HBV/HCV感染;HIV相关肾脏疾病和妊娠时建议治疗,目的是为了减少非艾滋病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与国外指南一致。

  三、关于一线推荐方案和替代方案

  异同分析

  旧版《指南》中一线抗病毒治疗方案在新版《指南》中成为了替代方案,且在新版的替代方案中司他夫定+拉米夫定建议6个月后换成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或阿巴卡韦(ABV)+拉米夫定(3TC)。两版指南的基本框架是2种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联合一种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但新版《指南》中将加强型的蛋白酶抑制剂(PI),整合酶抑制剂,新的非核苷类逆转酶抑制剂作为一线抗病毒治疗方案中的一种,而两种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的骨架主要是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

  新版《指南》的更新遵照了国外指南,参照国内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强调服用方便,毒副作用小,服用药片少,疗效强大的重要性,主要是为了保证患者的服药依从性,保证抗病毒治疗的成功。

  四、关于特殊人群的抗病毒治疗

  关于孕妇的抗病毒治疗旧版《指南》指出与成人开始抗病毒治疗的时机相同,但必须同时考虑以下问题:①所采用的治疗方案要能同时降低母婴传播的效果;②必须权衡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药物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一般原则是孕前已使用HAART的,不建议停用治疗;如原方案中无AZT,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加入AZT;如未开始治疗的孕妇在怀孕的前3个月一般不推荐治疗。在HIV感染的孕妇中,不主张应用含司他夫定的方案;至少在怀孕的前3个月应避免使用依非韦仑;一般不推荐使用PI类药物。推荐AZT+3TC+奈韦拉平(NVP)作为孕妇的一线治疗方案。异同分析

  新版《指南》则着重讨论了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母乳喂养,如果坚持母乳喂养,则整个哺乳期应继续抗病毒治疗,治疗方案与怀孕期间抗病毒治疗方案一致,且新生儿在6月龄时立即停止母乳喂养,减少母婴垂直传播。新版《指南》中在母婴垂直传播阻断中提到,符合抗病毒治疗时机的孕妇一线抗病毒方案为AZT+3TC+NVP,如果患者CD4+,则方案为AZT+3TC+洛匹那韦/利他那韦(LPV/r)。

  五、关于合并结核的艾滋病患者的抗病毒治疗

  旧版《指南》中认为,由于抗结核(TB)药物和ART药物会出现药物间相互影响,加重肝毒性,故对诊断TB时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TB/HIV合并感染者,一般建议在开始ART前先完成TB的治疗。但对于艾滋病晚期患者,推迟ART可能会影响患者生存,故建议如患者CD4+T淋巴细胞计数50/mm3,当抗TB治疗有效,病情有好转即开始抗病毒治疗;如CD4+T细胞计数在(50~200)/mm3,抗TB治疗强化阶段结束开始抗病毒治疗。如果需要同时服用抗TB药物和抗HIV药物,首选药物包括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或者司他夫定/拉米夫定加另外一种NNRTI或者是阿巴卡韦(ABV)。如果服用NNRTI,则依非韦仑是首选的配伍药物,因为其对TB治疗过程中肝脏毒性作用要小于NVP。但是,其剂量可能需要增加到800mg/d。在TB治疗过程中不推荐使用PI,因为后者和利福平具有拮抗作用。异同分析新版《指南》中则认为,应避免抗结核和抗病毒同时进行,目前研究倾向于尽早抗病毒治疗,在抗结核治疗2周后进行抗病毒治疗,早期抗病毒治疗患者发生免疫重建炎性反应综合征(IRIS)的几率较高,而在抗结核4~8周后开始抗病毒治疗可以减少IRIS的发生。目前建议是:CD4+细胞计数200/mm3,抗结核治疗2~4周,最长8周时HAART,CD4+,也应在抗结核治疗8周内进行HAART,注意ARV与TB药物间相互作用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推荐的一线抗病毒治疗方案为AZT(TDF)+3TC(FTC)+EFV。

  六、关于合并HBV或HCV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异同分析

  新版《指南》中增加了关于合并HBV或HCV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建议,对于合并HBV感染者,为避免HBV相关的IRIS的发生和单用核苷类药物所致耐药问题,HAART方案中应至少包括2种对HBV也有抑制作用的药物,推荐替诺福韦联合拉米夫定;当患者需要抗HBV治疗而不需要抗HIV治疗时,抗HBV药物应选择对HIV无抗病毒活性的药物如干扰素类,避免单药使用诱导HIV耐药的发生。对于合并HCV感染的患者,ART应选择肝毒性较小的药物,尤其当HCV-RNA阳性时应避免使用含NVP的方案,HIV感染无论合并急性或慢性HCV感染,都要考虑抗HIV治疗,一般根据患者的CD4+细胞水平决定先抗HIV或先抗HCV治疗,CD4+,推荐先抗HIV治疗,待免疫功能得到一定程度恢复再适时抗HCV治疗;CD4+,如肝功能异常或ALT正常值上限的2倍建议先抗HCV治疗,以降低免疫重建肝脏疾病恶化的危险。

  七、关于抗病毒治疗疗效的评估

  两版指南都从病毒学、免疫学、临床症状3个方面进行了讨论,观点基本一致。新版《指南》提出治疗有效时临床症状缓解还包括:体重增加,儿童患者身高,营养及发育状况改善等,还强调在开始抗病毒治疗后最初的3个月内发生的机会性感染需要与IRIS相鉴别。

  八、抗病毒治疗监测

  新版《指南》中增加了抗病毒治疗监测的内容,包括病毒耐药性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以及药物浓度的监测等。

  关于换药指征两版指南对于换药指征之一的“病毒学失败”(另一换药指征为出现ARV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定义有差异:新版《指南》中认为抗病毒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毒学失败需要换药,治疗失败的定义是持续进行HAART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后12个月时血浆HIVRNA50拷贝/ml或出现病毒反弹。

  新版《指南》强调了病毒学失败是换药的基础,但需要评估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提出有条件者尽早进行病毒耐药性监测,根据耐药检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关于换药原则旧版《指南》中指出:①治疗失败的换药原则包括,根据耐药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后,对出现耐药的药物进行更换;无法进行耐药试验,在可能的条件下应更换所有的治疗药物;②因药物不良反应换药的原则和方案,可以进行单一药物的替换。

  新版《指南》中认为二线治疗方案中应使用至少2种,最好是3种有抗病毒活性的药物,任何二线方案都应包括至少一种具有完全抗病毒活性的PI/r加用一种未曾使用过的ARV类型。两版换药原则基本一致。

  小结

  以上从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的目标、时机、指征、治疗方案、特殊人群的抗病毒治疗、疗效评估、换药指征和原则进行新旧版《指南》的对照,说明随着国内外循证医学的研究,以及新的ARV的研发,国家关于艾滋病患者抗病毒治疗的指南也在不断地更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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