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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由or性管制?诗经中的性

更新时间:2024-11-22 15:14:05

  我国的情爱文化源远流长,在五代十国时期,《诗经》就收录了各地的情爱诗歌,其实在上古时期,男人和女人在情窦初开之时,都会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情爱与欢喜,诗歌中不乏表达相思之情的,也有些是男女性爱之事,对两性和肉欲的渴望。小编整理了十五国风中的性爱,一起来看看我们老祖宗的性和爱。

  两性

  国风:大旨谈性

  正如曹雪芹自叙:《红楼梦》大旨谈情,诗经之《十五国风》其实是大旨谈性。这里有一个特别需要说明的小问题,便是诗经时代,性情不分;所有的情诗,都是情欲的表白与呐喊,没打算发乎情,止乎礼。

  从《周南?关雎》开始,爱情便意味着性的结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喜欢淑女,接下来要做的事便是为将来两人的婚礼做筹备。这意味着,爱悦等于婚姻的建立,这是君子与淑女建立合乎礼法的性关系的蕴藉说法。表现更鲜明的是《召南?草虫》,这种因有情而求欢的势头便喷薄而出。

  《草虫》是以女子的口吻,谈两人同心而离居的思念之苦;于是一得到相遇的机会,便行男欢女爱之事,痛苦方得稍稍解脱平复。诗曰: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我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搁在今天这样的开放社会,也不免要赞一声豪放女,但是,在当时,不过是平常叙事耳。爱悦求欢,身心满足,毫无惺惺作态,坦白自然的态度,几乎可以说是令人震惊。这只能说明,在当时,人们并不认为情欲是可耻的。爱人便意味着身体的爱悦,并非后人唧唧歪歪胡诌的我爱你沧桑的老灵魂。男女之情,就是身体情欲这回事,不是灵魂沧桑那么回事。

  著名淫诗《野有蔓草》,是以男子的口吻,写陌生男女邂逅相遇,彼此爱慕,野合同居的故事。诗曰: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婉兮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诗人坚定地认为:我爱你,我便需要得到你的慰藉;我爱你,你便肩负着给予的义务。肉体的结合才使灵魂安妥,你我的结合才是人间的幸福。而另一方呢?不消说,那自然是同情地给予了,并且双双成家去也。

  《野有死》说得更直白。诗曰: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男子的猎物与聘礼,和女子的如玉肉体相呼应。一方面写出了对性关系的渴望,一方面也写出了对女子的爱慕。你能说他只为了得到她的肉体,才去打猎送礼的吗?你能说他的爱只是肉欲的渴望而非情的深挚吗?古人恐怕理解不了这种责备。得到和给予幸福的实质内涵,就是对两人间性关系的追求,统统是肉体性的欢乐,绝非后世的精神恋爱。

  《桑中》是以男子的口吻,讲述姑娘们如何多情对待自己的情人。见而悦之,约会上宫,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推想彼时的两情缱绻。当然,人生自古伤离别。如果有情,身体的物理距离,自无法割断感情的联系。《伯兮》仿女子口吻言曰: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分离使得感情更加坚贞,连形象都顾不上了,因为一切的花容月貌精心打扮,都是为了讨心上人的欢喜。而心上人远别天边,这女子情愿得相思病,愿言思伯,使我心痗。

  爱情不能持久,男子喜新厌旧,女子固然也有薄情寡义之时;彼时的男女,也各有怨言。如《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感情的疏离,带来的是性关系的断绝。性关系与感情的不可分割,在《江有汜》中,男子薄幸,结果是男主人与小妾性关系的断裂。思妇形影相吊的悲伤,到了《金瓶梅》时代,便是潘金莲式的偷情。大雅之书《红楼梦》中小红、贾芸简单的密约赠帕,被偷听的薛宝钗搞得意味深长,其实没有实质性接触,却搞得很严重的样子,颇令读者失望。

  本来,社会越发达,人应该越有自主性。但是,不。越到后来,人类越发无法性情统一,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性情不分,也许正是黄金时代的投影,情爱与肉欲统一,爱的渴望夹缠着性的需索,性生活必然连带着感情投注,感情的滋润使得性趣盎然,性的结合填充了感情的苍白。非仅《国风》,通部《诗经》中亦然。我们约略知道了《诗经》时代的性情不分;至于情性分离,灵肉相悖,那是让古人瞠目结舌之外难以理解的现代病,除了思想和言谈的时髦,另有一种让世间男女更加昏迷沉醉的魔力。

  诗经时代的男女关系比较自由。虽然受制于物质的匮乏,环境的压迫,但是在精神和感情上,相当轻松而且奔放;他们的感情和伦理虽然不是一张白纸那么简单,但是后世道德和道德感形成的压力,彼时基本乌有。当然,国家已经诞生,在人民的自由与秩序之间,圣人制定了游戏规则。在初期,这游戏规则还是很松散的、很简单的,圣人们想要达到的境界,也并不敢期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绝对关系。我们读诗,可以明显看出彼时的男女关系,便在自由与管制之间游移。

  《国风》大旨谈性,大部是当年男女情洽野合的浪歌。孔子删诗而后曰诗无邪,乃是如孔子注《春秋》之微言大义笔法,进行价值观的嵌入式改造,将男女风情之诗,重铸为一部蕴含着礼教劝诫风化的教化经典。简言之,《国风》就是一部老祖宗性关系指南,遵圣人之意,指导男女结合之时,不必如禽兽般发之以情,实应成之以礼其根本的价值观便是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从而为自己找到真正的归宿。

  成之以礼得幸福、成之非礼得不幸,这不是道德律,而是价值律。

  人们会把夫妻之事戏称为周公之礼,其来有自。须知人类最重要的教育,从古及今,便是性教育,一则需要养成正常的伦理,二则需要养成优美的感情。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远古洪荒时代,人民野生土长,女不知有夫,子不知有父。男女成年,性生活与生育不可避免;而以一种礼制的形式来规范性生活,确定其权利与责任,生儿育女,男有妇,女有夫,子子孙孙知父知母,脱离远古洪荒蒙昧野蛮,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极大的功德,也是觉悟的先民最重要的一项事业。

  周公乃彼时这个民族文化和一切自然法的集大成者。周公制礼,最主要制的便是风化,就是这个性关系礼。其实风化一词的本意,很直接,就是以性关系、性生活来训化教育人民,而不是后来说的那么含蓄。令人更诧异的是,性生活如何还能教育人民呢?

  周公制礼,所制之礼便是后世被推崇普及的礼教,即圣人制度。《礼记》所载诸种礼制,乃是围绕此婚姻制度为核心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以及诸种维护此婚姻制度的礼仪法度。我们可以看到随之确立的其实是家庭制度和个人、家庭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有礼成婚姻,而后才算有婚姻制度。与这婚姻制度配套的社会制度成长起来,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确定了雏形,以人伦为道德基石的传统中华文明也随之自我发展、成熟起来。这当然是人类史的文明飞跃。

  周公之礼的核心就是建立被约束的性关系和性道德,将性关系以男婚女嫁的婚姻形式立法规范,而不是随机野合,上不知君父羞耻,下不知家庭父母。夫妇为人伦之本,乃天地间人类生命所自出者。以周公之礼来喻夫妇之道,大义自在其中。而男娶女嫁这种家庭婚姻制度的确立,实在不是自然发生,而是远古圣人的创设,至周公而集其大成,遂得以凝固其形式而在全社会做普遍的推广。

  如此风化,便是以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道德伦理规范教育人民,性关系不再是含蓄蕴藉的阴阳调和、天地交泰的虚无缥缈之说,还是名教的核心价值所在。《诗经》之《国风》部,其主旨便类似于性生活考察报告及指南,或可称为中国的爱经。风俗便指各地嫁娶习俗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自然法。不过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性生活乃是礼教的基本点,反而将其他的听起来更高尚的忠孝节义之类,作为礼法礼教的核心价值观。同时,固定不变的男娶女嫁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女子地位逐渐低下的现实,《鄘风?蝃蝀》诗中所谓蝃蝀在东,莫之敢指的怨叹,便也不无理由。

  周公之礼教就是以人的性生活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社会伦理道德制度。《国风》,就是各国以性生活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教育大法。在周时,《诗经》是被雕刻在玉版上,传赐天下,以行风化之教。此谓诗教,这是中国古代文明最高妙、最伟大的传统之一。中国古语云:法不外乎人情。诗教其中,既有事务性的技术提醒,也有人情心理的精微经验,将外在的伦理道德,内化为文化的传承和审美的精神。

  关雎:性自由与性管制

  《关雎》讲当君子淑女两情相悦时,不可以如关关雎鸠一般,径自交合,应有一套高雅而又普世的嫁娶程序,使男女婚配之事,符合国家的需要,符合道德的审美。这首诗正意味着周民从自由性关系时代,进入以礼制约的家庭婚姻时代,是谓正始之道,王化之基,地位极高,被誉为人文初篇。

  历来关于《关雎》的说法,多属胡说。什么雌雄之不乖居也生有定偶,而不像乱;偶数并游,而不相狎,浑以男女大防,来赞美无知禽兽,不知道算抬举呢,还是自作多情?其实就是一个引喻,首先用来把人与禽兽区别开来,其次人要有更高层次的追求,有形式感的得到才是符合道德的,才是真正的得到: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雎鸠在河洲上,自由交合。窈窕淑女,深得君子爱慕。可是,君子虽然爱慕,淑女未必就愿意给予。这首诗首先是写给男性--君子的,他的预定读者是男人;而在头两句里面,已经寄寓着女子防范男子追求的凛然大义。下面就写君子爱慕淑女之时,不应仅以身求,而应求之以礼: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采荇菜要两手齐下,左右包揽,方无遗漏。追求淑女,也要讲究一定的规矩方法。君子爱慕淑女,淑女不肯搭理(因为淑女爱琴瑟钟鼓之逑),男子只好独自辗转反侧,女子并不来嘘寒送暖。

  君子求女不得,显然在受着罪苦。诗的后半部分,便是圣人教导君子求女法则: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采荇菜要两只手,爱淑女,要琴瑟友。意谓采荇菜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到手,而爱慕淑女呢,也要有正确的形式才能得到。要有钟鼓琴瑟,成之以礼,才能得到窈窕淑女的欢心,才能得到令人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美人。

  有人就会问,男女成之以礼,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要有琴瑟,要有钟鼓,这得是什么样儿的人家啊?答曰:这就是普通的礼制的象征,不一定非要焦尾之琴,黄钟大吕。一般的嫁娶婚姻,明媒正娶,拜天地告鬼神,吹吹打打,即礼成。我们看破落户范进,也摆得起酒席请得起客,遑论高门大户。圣人制礼,虽强调了秩序与等级;但最重要的,是推广普世的礼仪形式。我们看那世间娶亲嫁女,不管是贫寒还是富贵,虽有豪华与俭朴的区别,但基本的形式和礼节都一样,婚丧嫁娶,一望可知。这就是礼制普遍教化的意义。

  当然这首诗也是写给女子的。为什么男子不能像关雎求欢那样如愿以偿,却是爱慕窈窕淑女求之不得呢?原因是:没有琴瑟钟鼓的欢爱,则是非礼之爱,不可授受也。女子非礼越礼,则亦如禽兽矣。圣人在告诉男子正确的求爱法门的同时,也告诫了那善于怀春的窈窕淑女;我们甚至可以猜测,他对着女子的话语,带着一些警戒的口气。毕竟,所有人类的礼教,没有女子方面的合作,便是空文。古人说《关雎》歌颂后妃之德云云,这个后妃之德,便是持礼自守的忠贞、自爱、自尊之德。想想后妃与君子也像关雎那般行男女之事,未免太有点那个吧--当然,这自然是礼教千年后我们的眼光了;再一想,那样就很不美吗?驯化千年后的我们,已经失去了对干柴烈火不思量的性关系的想象力了。

  郑声的道德风险

  诗经时代的男女结合,正在经历礼教化的运动;到了孔子删诗,非礼之事,已有道德风险、风化罪名。于是郑卫之音,遂成为非礼的典型代表。男女私相取悦,私自结合,在诗经时代,尚是青春难禁的本能,圣人尚可以歌颂之无邪,因本是人之常情。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便需要以礼相防、相守、相持。演而变之到宋时道学发达,男女之事变成罪大恶极,成了推动社会垮塌的动力之一。

  《论语》云郑声淫,淫者,靡靡之音也。既指音律不同于其他大雅之乐的漫无约束,也指其诗歌内容远离礼教风化的主题思想。不过从今天通行的诗经文本中,已经看不到什么诲淫劝奔的痕迹。即使有《竹竿》、《芄兰》、《溱洧》这样的貌似挑逗之作,也都还青春活泼、爱娇俏皮,以今人的眼光来看,只见灵动有趣,看不到什么坏心思。《野有蔓草》的野合尽兴也好,《女曰鸡鸣》的留恋床笫也好,都还是人之常情,虽属非礼,却并不荒淫。但是当我们还原诗经时代和孔子时代的道德来看,可能就会比较同意古人的意见;同时我们会暗暗庆幸时代的改变。

  郑卫靡靡之音,摇荡心性,总归是人之本能。批判的评语,徒令今古读者心痒难禁。那青春和生命的恋慕冲动,成之以礼也好,淫奔无耻也罢,虽有道德的风险,终归是生命本身的悸动,总是发之以情;不管是男女之情的爱悦,男男之间的狎玩,或者女女之间的情好,总归是人类自身感情的强大存在,甚至就是生命本身的一种存在,虽经不起正视、敲打,却也难以漠视、忽视,更无法背过脸去假装不存在。

  郑声的不雅名声,便是它自始至终只知道歌唱情欲这一件事,似乎人们的心灵里,只有爱情,只有热烈的情欲,才可以当得起生命的见证。这种尊重本能的坚持态度,不仅不能说下流淫邪,恐怕还要尊之为神圣人性。无怪乎圣人删诗,郑声以及其他的淫诗都得以保留下来,且有21篇,较各风部多许多。人类自始至终,都热爱这些情诗艳歌,虽有色情、诲淫的抨击而不绝。这也算生命本能向文化本能的转化吧?要不然,这些可爱的诗歌,早已被道学家的剪刀阉割不见了。今日得见,不亦幸乎?

  孔子删诗与礼教运动

  《诗经》时代,是一个道德发育成熟的时代,也就是说,是一个文明正在被建设起来的时代。既没有统一的文化,也没有统一的道德,曾经是自由或者说具有极度自由的男女性的结合,正在经历礼教化的改造。这也是对人类社会结构最为关键的改造,而这改造乃源于一种创造,即对一种稳定的婚姻形式的创造发明。这个被创造发明出来的婚姻形式,便是家庭婚姻制:男子娶亲,女子离开自己的家,和男子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女子与子女和财产均属于丈夫所有。这就是《蝃蝀》篇中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所怨言的一个普世制度。

  并非仅仅周公如此制礼。周公之礼在中外都有相似的形态,只有少数族裔还有走婚等女系氏族的传统。今日人们已经无法清楚为何中西古人会选择男娶女嫁这样一种婚姻模式,并同时将其确定下来,作为一种固定的社会模型普遍施行。随着这种婚姻模式而来的是成型而稳定的家庭、随之稳定下来的社会形态,以及随着家庭社会成型而逐渐围绕统一稳定的家庭和社会,建立起相应的道德机制。很明显,古人和今人都从其中受益良多,所以奠定这个以礼相待的婚姻模式的先王后妃,永远被人称颂。《关雎》因为对婚姻礼教的推崇而位居《诗经》第一篇,其来有自矣。

  只可惜,道学随礼教而兴盛,女子渐渐因为被控制而失去力量,于是女子的地位就越来越下降了。我们看《诗经》、《春秋》、《左传》等先秦文章之内,女性还有很充分的话语权,那时男子去古未远,尚未完全忘恩负义。及至后世陋儒,如南宋朱明,女人那就完全下了地狱或者根本就等于地狱,需要尽诛之而后快;惟为国家民族计,不得不保留这个低等物种。

  周公制礼的时代,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其实还是自由的。男女长成,互相悦慕,而有风事,乃人情之必然。周公制礼,不过是令互相悦慕野合之男女,能够以男娶女嫁的形式成之以礼,并且能够有始终的婚姻家庭关系。《诗经?国风》中描述了大量的婚前甚至是婚外、非婚性关系,同时也尽力描述了不合于礼、没有婚姻保障的两性结合带来的痛苦悲剧。既尽力地描摹了两情相悦的欣喜与幸福,也同情那被遗弃的男子,以及不幸被弃的女子。在那个时候,人们可以自由结合,当然也可以自由离去,性关系不一定要有家庭和婚姻。

  但是周公制礼便是要以这个性关系为核心,建立起稳定的家庭婚姻制度来。所以在《关雎》中,关雎固然是水鸟的思春发情,两性结合,纯属发之于情,而君子淑女自然有异于禽兽者,终须成之以礼。其实这君子淑女在生活中是能够互相认识的,甚至可以肯定他们已经有过性接触,而礼成,是教化的必须手段和目标。同时,《诗经?国风》除了《关雎》这种歌颂成之以礼的爱情之外,还有大量纯粹的爱情诗,仅仅描绘男女发之以情的爱慕,男子之间的互爱,女子追求美男的痴情。孔子未曾删去,实因为不管是成之以礼还是成之非礼的性关系,其中种种感情,对于人类都是自然存在的,是常常发生而必须珍惜的生命感受。

  孔子删诗,按成之以礼和成之非礼两条线索来编订归纳,并包涵各种非礼关系带来的不幸与痛苦,遂使《诗经?国风》从普遍的性关系指南,跃升至礼教的名器,以成之以礼的幸福满足,来反衬成之非礼的不幸痛楚,达到风化水平的新高度,也是审美和道德的新高度:诗教。如此,孔子删诗,方得思无邪之三百篇。

  孔子的时代,男女的交往,仍然是自由的,虽然礼教和耻感的尊严,已经牢牢地树立起来,但也只是作为道德的戒条、风化的教材,尚不足作为做杀人的利器。婚前性关系和婚外性关系,虽不被鼓励,但是作为人情之常,仍旧是可以被接受并被理解的。及至后世,社会上层和下层的男女,仍具有此种自由。从古往今来的传奇小说志异故事中,还是可以看到男女非礼之情存在的影子。只是在某个阶层,如中等贵族,可以实行对女子的隔绝,遂可以要求和实现绝对的男女大防。而社会高低两端男女的性关系,仍具有奔放自由的本能面目。如皇族、贵族及下层民间,男女间因为不能隔离而有活泼生动的性的情态。

  对《诗经》中自由精神的损害,首在于宋儒;后世的道学,更是添砖加瓦使之蒙尘不绝。至于冬烘陋儒,见《国风》而崩溃,斥之为淫奔无耻。这并非仅是道学的痰气,也是一个民族创造力和思想感情的全面禁锢和枯萎。到了《儒林外史》中,名教与礼教的悬鹄,就只能是无益于世,甚或有害于人伦道德了。及至《红楼梦》中奇女子尤三姐,感觉到柳湘莲认自己为淫奔无耻之流,就敢于以死明志。到了那时候,礼教便真是可以杀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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