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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我把自己恢复成处女

更新时间:2024-11-25 21:27:32

  一、衬衣上的口红印

  我在未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乘飞机赶往了广州,只是想给李未一个惊喜。其实广州与福州之间的距离并不远,飞机飞行不过1小时05分钟,可爱人不在身边,对于我便是咫尺天涯。

  李未看到我的时候,惊喜异常。他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有着重情义的厚嘴唇和很英俊的剑眉。比我大一岁的他在广州一家船务公司担任CEO的职务。每天都忙碌着,不停地忙碌。这两年,航运业越发繁荣昌盛起来,而他的钱包也随之鼓起。那天我看到的他,像朵吮吸了足够养分而饱满盛开的花,那样的阳光灿烂。

  久未相见的我们像两只抵死缠绵的鱼。他把我搂进他温暖的怀里,我整个人都纠缠到他身下,可当我们即将把彼此推向欢爱高潮的时候,我阻止了他的推进。我说,打住!我先去洗澡!不记得在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爱上一个男人,就请你不要让他轻易得到你。

  第二天李未上班,我把衣柜里的所有衣服都拿出来晒。老大不小了,我得开始努力学习做个贤妻良母。只是一抬头,迎着阳光,我就看见了衬衣上的口红印。

  二、决定要找个情人

  从广州回来,我还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事实。沾有艳丽口红的衬衫,像一面胜利的旗帜在阳光下飘摇。

  我忍不住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引得路人纷纷同情地看着我,结果越加证明我不是在做梦。原来两个城市的爱情,真的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二OO六年的四月一日,成了我刻骨铭心的日子。在临行前,我歇斯底里地将那些衣服都撕成了布条。李未的电话锲而不舍地打来,我很干脆地把手机卡退出,随手扔出了窗外。至于我租房内的固定电话,我将话筒拿起来,放在了一边。我决定要找个情人,找一个比李未更优秀的情人。我认定只有这样,才会觉得谁也不欠谁。记得张爱玲曾有一个关于爱人与情人之间的比喻:白玫瑰只是一颗无意掉落的饭粒,而红玫瑰也只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既然男人可以,女人何尝不可?

  我选中的那个男人,和我同行,是个记者。据说他喜欢说黄色笑话,喜欢吹嘘自己敢做与自己名字同样的壮举,他叫罗奔。在我看来像这样一个口无遮拦,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最适合做一夜情的对象。罗奔二十有六,英俊潇洒,正是大好年华。我是在一个记者聚会上认识他的。那天的他,周围围绕着数不清的美女苍蝇、美女蚊子。我从十米外的方位逐步朝他靠近,像平常采访凶案现场一样一步步靠近,一层又一层小心地突破防线。当我出现在他面前,那份淡定,已足以让他目瞪口呆。后来,罗奔说,我的气质让他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三、床上的血迹

  在茶楼里,我淡淡地审视面前的男人。罗奔说得很多,但很得体,举止优雅,竟没有一句暧昧的话,看来他不是大家传说的那种,就有些后悔。但我是那种永远不知道后退的女人,终是受不得被人背叛的恶气,心一横就豁出去了。好歹经过一番电影序幕一样的前戏,我们就上楼进了房间。

  房间是我开的,女人既然要变坏,就要坏得彻底,很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在海蓝海蓝的床单上,罗奔的手在我光滑的身体上游走。最后他说,方言,你要想清楚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是真的后悔了,满脑子都是李未的影子,心狠狠地疼了一下。本来是要说后悔的,可听罗奔一说,反而开不了口了。索性眼一闭,视死如归地说,不会是你自己要后悔了吧。罗奔竟叹了一口气,在我耳边轻轻说,你知道吗,我爱上你了!热气直往我耳朵里钻,痒得我心慌。我想说,不要,我后悔了。然而,一阵令人心碎的疼痛,我的泪水就下来了。看着床上的血迹,罗奔一脸惊愕。

  天没亮,我就起来了。靠着窗我点燃了一支烟。罗奔起身走近,轻抚我的长发,方言,嫁给我吧!我觉得好笑,本是一夜情的节目,竟不想衍生出了使爱情。可终究没有笑得出来,泪水可劲地淌。罗奔从我手中拿过烟,猛吸一口,盯着我的眼睛,我知道有个李未,难道就不能给我个机会?我冷然,如果你已经有了可口的奶酪,还会要蛋糕吗?

  罗奔颓然地低下头,原来我在你眼里,如此不济?我没有回答,也懒得回答,这个人济还是不济,已与我无关。从床上拿起外套,走向门口。方言,罗奔叫我,如果没有李未,你会嫁给我吗?我没有回头,说会。

  四、决定去找我的初夜男人

  自从那一夜的风情之后,我再没有见过罗奔,确切地说,是我在躲着罗奔,我不知道该如何再去面对他,还有我自己。

  我知道,我在逃避,可我只能这么做。一旦我给自己头脑空闲的时间,罗奔和李未的身影就会闯进我的脑海。对于我想起罗奔,我不知道那是否可以被称为思念。或许我确实是在想念罗奔,那是我身体给了的第一个男人。但我更会想起那个背叛了我的李未,想起他时,我就没办法合起眼睛乖乖睡觉。我会一日又一日地呈现失眠状。我发现原来我自己,远没有表面看过去那么洒脱。

  我常会想,如果那天我和李未再好好地谈一谈,也许他会说,方言,如果你觉得寂寞,也可以和我一样,找一个情人。每当我这么想,我的心里总会好受一些。每个人对自己的要求总是比别人低一些,希望李未能够谅解我的出轨,尽管我对他的出轨没有那么超脱。原来,我终究是在乎他的。

  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无厘头的事。像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说的,这是个荒诞的世界。我立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我原本一直以为自己是很正统的女孩,然而,我竟也会有一天,去找一个男人搞“一夜情”。我照了十分钟的镜子,脚终于奔向门外。我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去找罗奔,那是我的初夜男人。既然错了,不如一错到底。如果再回头,岂不等于一错再错。

  一旦有了决定,竟轻松了许多。刚到门口,手机就响了。只听到对方在怒吼,方言,你到哪鬼混去了,东街口发生了撞车事件,你还不给我滚过来。记者这职业就是这点不好,基本上没有自己的私人时间。随时有状况发生,你就得那么翻山越岭地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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