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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什么情况一定不能服用避孕药

更新时间:2024-11-21 18:31:29

  女性朋友一般认为只要有过性生活就积极的采取避孕手段是很正确无误的,要知道并不是什么情况这样做都可以的,如果在患有某些疾病的时候,不注意服了避孕药这样会加重病情。

  下面我们就在这里告诉女性朋友什么时候是一定不要也不能服用避孕药的。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在服用避孕药的时候应注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1、早孕反应

  早孕反应较常见,约占用药人数的50%。症状多为先重后轻,以后逐渐消失,可能与机体逐渐适应有关。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甚至乏力、头晕等类似妊娠早期的反应。常在服药第1—2周发生。该反应与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刺激胃黏膜有关。

  发生早孕反应不用太焦急,只要将服药时间改在晚饭后或临睡前就可以很好地缓解胃的不适反应;反应较重者,可服维生素B6,每次20毫克,每日3次。仍无缓解者,可考虑更换避孕药,选择雌激素含量较少的药物。

  2、月经过少或闭经

  很多女性朋友会反映:服用避孕药后月经量变少了,甚至发生了闭经,怎么回事?原来避孕药可以使子宫内膜发育不全,腺体分泌不足,因此子宫内膜不能正常生长而变薄,致使月经量减少。个别女性因避孕药的抑制作用过度,在停药后不发生撤退性出血,出现闭经。

  对本来月经量大的女性不啻是一件好事,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果尿妊娠试验阴性,停药7天后仍可继续服用下周期的药物。若连续闭经2个月,则要立即停药观察。大多数人停药后月经会复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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