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曲卫韶 通讯员任成新) 在环翠区某建筑公司打工的一名男子,将同事的女朋友强奸后,竟掏出40元钱想私了。24日,这名男子被拘留。
今年41岁的谢某是江苏省灌云县人,今年初到环翠区某建筑公司打工。23日下午4时许,谢某回宿舍途中,遇到本公司同事李某的女友张某。谢某知道张某刚来威海不久,对威海不熟悉,便问张某去干啥。“手机没话费了,找地方去充话费。”谢某马上产生歹意:“我领你去吧,我知道充话费的地方。”
当走到一服装厂旁边一个沙堆附近时,谢某将毫无防备的张某按倒在沙堆上强奸。之后,张某哭闹不休,谢某掏出40元钱递给张某,说是对她的补偿。
当晚6时,李某下班回到宿舍后,女友将事情告诉了他。李某迅速报警。双岛边防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报案人所在单位展开调查。24日,谢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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