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很帅,但看上去潇洒不羁;他不是很高,一米七八的个头儿配我刚刚好。当穿着黑色风衣的崔出现在天桥上,我凭直觉感到要等的就是他。但是我依然没有迷失目光,我就像一枝未放的百合,静静地站在那里,轻眯双眼迎向他。
崔说,他会永远记得站在天桥上那个背着双肩包、长发飘飞的女孩子。那是大学二年级的我,19岁,单纯如水。
我是典型水瓶座的女子,外表乖巧,内心渴望叛逆。美丽聪慧集于一身的我,骄傲得可望而不可即,直到上大学前我从未有过恋爱,虽然收到的情书足以装满一个抽屉。
远离家乡,我考入北京的大学。这里是我自由的天堂。我内心深处的欲望一点点滋长。我在网上认识了崔,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我就突发奇想去找了他。
偶尔见见面,我并没有触电的心动。他温暖的微笑却让我逐渐有了亲近感。
崔是已经工作的北京男人。相比学校那些蒙昧的男生,他西装革履的魅力让我沉醉,他举手投足流露出的成熟味道让我迷恋。可是一个大二女生对社会化的男人难免有一种隔阂的疏离。
那个夏天,我被学校派往西部考察。一路风尘中,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想念崔,迫切入骨。我尝试着拨打他的电话,听到他激动、担心的声音,我的心房瞬间有了一丝被瓦解的裂痕。我们从未感觉彼此可以这样热切地交流,天马行空的思绪却可以这么默契地碰撞。每个夜晚,我们都如饥似渴地畅谈。原来,爱情是可以这样迸发的。
当我回到北京,见到在车站等候已久的崔,我忘情地投入了他的怀抱。我们就这样爱了。那是我真正意义的初恋。
我问崔:为什么会喜欢我?崔说:因为你的优秀,你的可爱,你的美丽。我不介意他把美丽放在最后的位置,懂得欣赏我的才是睿智的男子。
为了等崔的电话,我可以光着脚在校园的电话亭站上一个小时;为了送他喜欢的一款手表,我跑遍了商场——付出的快乐。
他生日那天,请了很多好友一起庆祝。那晚,他吻了我。我第一次懂得,亲吻可以使灵魂颤抖。
毫无征兆的,同系一个男生得了白血病死去了。我们赶到医院送别,看到他骨瘦如柴的尸体,没有恐惧,只是深深的同情和苦痛。他那么年轻,他还有很多美好的生活没有体验,他甚至没有过一次恋爱。我感到揪心的疼,疯一般地冲向电话亭,抱着电话我热泪长流,对崔却只有一句言语:“我爱你!”那是我第一次对他说爱。崔后来告诉我,他终于知道,在心的一隅,在某个最柔弱最温暖的地方,外表清高倔强的我始终是个孩子。
一个黄昏,我站在公司楼外等他。下班了,一个个衣着光鲜的白领女子从楼里飞出来。我看着玻璃上自己的影子,白色短袖,牛仔裙,如未熟的橙子一般生涩,忽然有一种想逃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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