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话:哲学家罗素曾说过: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今天的世界,并反躬自问,造成幸福和不幸的婚姻的条件时,我们会得出一种多少有点奇怪的结论:那就是越有文化、越进步、越自由的人,似乎越不能同他的伴侣享有偕老的幸福……)
国学婚姻
文/李炳青
比起被附加了许多神秘、神圣、浪漫色彩的爱情,现代婚姻简直就像一个不值得一提的烂桃子,越来越多的人对它不屑。问问周围的人,你给自己的婚姻打多少分?十有八九的人会说,咳,五六十分吧,凑合着过呗!今年“情人节”,有家报纸的标题就叫:“那些花儿一朵也没有回家”,结了婚的人还在外面忙活呢,我还结它干吗?
爱尔兰的农民的婚姻至今仍由父母包办——他们的婚姻大致是幸福的,而且夫妇生活是贞洁的。罗素就此分析:婚姻幸福的条件之一就是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别小;条件之二,夫妇双方都不想从婚姻里获得更多幸福。比起得到的多,想要的少才是幸福的真正源泉;条件之三,社会习俗的固定性,如果我们承认婚约是最终的和不可改变的,那就没有什么刺激能引起我们的幻想去迷失于婚姻之外,以为可以得到更心醉神迷的幸福。
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追求了一个多世纪自由和解放并将其付诸实践的当代人,婚姻生活并不见得生活得比古代人更幸福。换句话说,中国传统文化里对婚姻和家庭的某些规范不见得只是束缚、压迫,很可能是幸福的保障——
(提话:从本质上说,婚姻从诞生那天起,就是一个“性”和“经济”的联合体。所谓“性”是指它属于生命本能的部分,也就是两个生物体之间的互相吸引,感性在其中占的比例很大,属于我们通常说的爱情的范畴;所谓“经济”则属于社会的那部分属性,它承担的更多的是社会的一份契约和责任,同时保证你享有权利,它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其中理性的比例要大一些。)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
——传统文化更能把握和面对婚姻的本质
“五四”以来的20世纪上半叶,我们一直特别强调爱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爱情曾“至高无上”。说实话,这种建立在自由爱情基础的婚姻模式让很多人吃尽了苦头。最有说服力的是他们建立的家庭都是在独立自由的旗号下走进婚姻的,可真正的家庭生活延续的一直是传统的模式,因为不管社会如何进步,中国人在自己的家庭教育中所流行的依然是以孝为中心的儒家版本。这种伦理道德决定着我们对自己的家族负有道义上的全部责任,必须保持休戚与共的集体观念,也就是说,你嫁的不只是一个丈夫,而是一个家族,出嫁不光意味着你成了妻子,还是儿媳、妯娌、嫂子、舅妈……你要充当的不只是一个角色,而是所有角色,在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享有权利是婚姻的本质。
前些时候流行的电视剧《新结婚时代》中,何建国和顾小西的婚姻就很典型,表面上看来,是一场考试把他从一个农村青年变成大学生的,其实幕后的惨淡经营历时已久,他和哥哥是靠抓阄决定的谁来考大学,为供他上大学一家子省吃俭用,他的荣誉和地位无疑要属于他的家族,他必须义无反顾地承担帮大伯看病,帮家里盖房,帮哥哥找工作,给爸妈生孙子等等一系列重要任务,而且这些经济上道义上的利害关系被抽象地升华为道德,如果做不到,就是忘恩负义。而显然他的太太顾小西对此准备严重不足,导致悲剧。
中国人的现代婚姻陷入了一个悖论:爱情必须在自由和自然的环境下,才能兴隆茂盛;如果把它变成一种责任,马上就会枯萎。一旦规定你的责任是必须爱某某人,那你可能会恨他。爱情是一种感觉,它不能通过立法而产生。它可以毫无缘由地出现,但持续和成长则需要被滋养,没有合适的养分、阳光和水,它将会死去。把一种需要长久稳定的契约和责任关系建立在如此短暂,易变,动荡,不稳定的爱情关系的基础上,如何能抵达安全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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