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一个看似污秽与罪恶的名词。在香港,这个群体正努力把自己变成“贡献者”,为性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平等的生存空间。这会不会只是个美丽的借口?让我们带着怀疑走进这家俱乐部吧。
南都周刊特约记者·莫忘初
“我付钱买食物、买衣服、租住处,那为什么性就不用花钱?”
2009年春天,长期关注性工作者的香港NGO组织紫藤,出版了《好客之道—十一位“恩客”的真情剖白》一书,台湾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何春在第一页的序文中,开门见山地引述《做个嫖客》一书中的观点,点出了“阴影中的人客”—“嫖客”,也是需要被关注的群体。
“从23岁第一次性经验,到今天33岁,林先生从未跟姐姐仔(性工作者)以外的女子做爱,也从未拍拖”、“我开始定下目标—即使我未满足到,也要先满足姐姐仔。如果双方都享受,那就最美妙”。《好客之道》出版之后,一个月内再版热卖,引来众人侧目,尽管有媒体不断报道其负面新闻,但书籍依旧卖得火热。
从国内来香港的性工作者
在香港,“嫖客”这个群体正努力把自己变成“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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