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众多学子忙着求职找工作的时候。然而,有一部分尚未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却纷纷走进婚介所,其中又尤以女生居多。“四有”新人(即有钱、有房、有车、有型)成为这些象牙塔内的女大学生前来征婚的首要条件。
日前,笔者听说一位外经贸英语专业大四女学生在求职路上多次碰壁后,来到位于太阳宫的某家婚姻介绍所寻找自己今生的“另一半”。在这家婚介所,笔者在名曰“秀女”的名录册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征婚启示:“23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英语专业大四学生。急觅一位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80米以上,相貌端庄、作风正派的未婚男士为婿。”其要求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需要有经济基础、有房、有车,并能为自己提供一份不错的职业。在本页最底部的日期栏清楚地写着:2006年9月21日。
婚介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近一段时间,前来征婚的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男女生都有,且尤以女生居多。该婚介所的“花名册”上本月就已登记在册近30名在校大学生,且多为大三、大四的本科生,年龄多在22岁左右。
有着近20年婚介经验的赵女士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是学生们选择征婚的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此外,现在的大学生多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是父母宠爱的掌上明珠,因此为其提前找到“依靠”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女大学生:
帮我找工作与你恋爱也无妨
“即将毕业的帅哥们注意啦:我们是××大学大四优秀的女孩,现有意与你们做到资源优势互补,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如能帮我们与你们一起解决工作问题(者),请发e-mail,有意愿者到时可电话联系和面谈。工作志愿:市场营销、广告、公关、管理等。相信我们的才华依托于你们的力量,必能互放光芒。”当这则另类求职广告近日出现在北京一些高校的宿舍楼下、公告栏里时,再次激起人们对女生求职难的热议。
知情人士告诉笔者,这样的“求职广告”已不是第一次出现了,“广告”透露的另一层意思是:“如果你能帮助我找到工作,那么和你恋爱也无妨。”这位知情人士告诉笔者,在一些大学,确实有一些比较冷门专业的女大学生为了寻求理想的工作,和一些容易找到工作的男大学生突击谈恋爱的现象。“我个人很鄙视这种行为”,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商务英语专业的大三女生小刘认为,这是道德问题,找工作还是应该靠自己的实力才行。
面临毕业的女大学生婷婷尽管表示这种行为确实可以理解,“但是总有一些为了生存出卖自己,像把自己当做一种商品拿去交换”的感觉。据了解,有很多的女大学生和婷婷的看法很相近,“通过男生找工作可以理解,但是拿自己的感情去交换总不大好”。
“女生找工作太难!”同样面临毕业的陈霏霏对这样的行为表示理解,她说之前她也参加过一些招聘会,发现很多大型私企基本上都只招男生。她的一位室友在此前一直很努力地投简历,但每一次结果都相同,“过几天简历就被退了回来”。
看过那则“广告”的还有北京理工大学的毕业生李颖。她认为,这位女生的做法“情有可原”。在她毕业的理工院校,没有找到工作的女生还有很多。大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会问一些“你是否已经有男朋友”等问题,或者干脆就要求前来应聘的女生只准找某某专业的男生,这样才能够考虑对她的录用问题。
不少接受采访的女大学生告诉笔者,男生找工作时把女生带出去的现象在理工院校比较常见,其中还是以同学帮忙者居多,真正考虑谈恋爱的不会很多。
大学老师:性别差异会带来就业不同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孙文博表示,出现这一现象的“核心问题就是女大学生找工作确实太困难”,许多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存在歧视。当然也有许多理工科的工作存在着更适合男生,而不适合女生的问题,这是现在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不可小视。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李伟也表示,经过大学教育的女生在面对就业时更应该表现得自立、自强,没有必要把个人的发展寄托在别人身上。此外,大学生也需要调整自己的就业观和期望值,眼光更应该实际一些。一定要向下看,要先求生存、再谋发展。李伟主任还分析指出,现如今,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更多来说还是在市场化运作下的一种双向选择。企业通常都会有一定的用人标准,男女生性别之间的差异只会带来就业的不同。因此,政府应该为大学生能够深入到基层就业创造出一个更好的环境,拓宽大学生的就业空间,也期待着企业能够有一个更好的用人体系、用人标准和用人环境,这样才能更公平地引进人才。
另外,就业观念陈旧也是影响女大学生顺利就业的一个主要原因。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说,受传统就业观念影响,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更愿意选择稳定、舒适、待遇好的单位,不愿到条件较差的基层锻炼,也没有勇气和信心到高收入、高风险的行业中去工作。有的女大学生仍然向往“铁饭碗”和“一业定终身”,缺乏动态的择业观念,导致了女大学生“高不成,低不就”。
北京师范大学就业中心主任张爱芹向笔者介绍说,一些女大学生在成绩上虽然好于男生,但实际动手的能力却普遍低于男生。一些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忽视实践课、实验课等锻炼机会,造成了男女大学生在实践能力上的差异。用人单位往往很看重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因此导致一些女大学生失去就业机会。
专家:女大学生要敢于发挥长处
那么,如何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东城妇联权益部张晶告诉笔者,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应该加大高等学校的教育改革力度,开发职业培训,提高女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尝试因“女”施教,开设一些适合女大学生就业的课程和科目,方便女大学生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同时也需要加强引导正确的性别观,独立、自强仍然是大学女生的主流,女大学生要敢于发挥自己的长处。
北京市妇联主席荣华表示,一方面,政府要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总量,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女大学生获得更多的就业途径;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保护女性就业权。如果实行弹性就业政策,女大学生可以选择日工作时间短的岗位,工资相应低于全日制岗位,其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当有保障。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安排女大学生就业,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女大学生。第三方面,劳动部门可以加强立法,规定用人单位中男女性别比例,加大男女平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女性权益保障水平和社会地位,改善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环境等等。此外,政府有责任利用经济杠杆,促使用人单位不管是录用男性还是女性都能获得利益上的平衡。
尽管《妇女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但是具体操作起来难度不小。缩小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本性,而女性生理特征决定了她们与男性相比在很多方面有差别,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一些企业甚至机关单位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录用女性。况且,用人单位在选拔人才时也享有一定自主权的。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女生就业难的问题,光靠舆论的呼吁与妇联等组织的维权,实际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必须有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通过政策引导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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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者、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翟燕: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不应该将妇女生育期间的损失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国家也应该承担一部分。应该对因生育和哺乳导致误工的女性进行社会化补偿,比如建立生育保险等,这样就可以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国家应该发展一些民间组织,让他们来承担起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
市妇联某工作人员:这类问题的确不好解决,用人单位有自己的考虑,就算歧视女性也不会明着对我们说,一句“不合适”就够了,最重要的是这方面的法律也不太健全。西方国家对就业歧视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对此也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少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和处罚标准,因此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女博士张金:《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处罚性条款、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以及解决各种纠纷的具体方式。因此,这对于违法主体起不到任何威慑和制裁的作用。要解决这个根本问题,还是有待于男女平等观念不断的深入人心。同时,应对现有法律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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