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级法院应尽快建立少年法庭或者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证人一般可不出庭作证。
《意见》要求,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并保障法定代理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开庭审理前,必须就开庭程序等事项向未成年被告人做详细介绍。开庭审理时应当充分听取未成年被告人对被指控事实、证据及对自己行为性质的意见,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
对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宣告无罪并当庭释放。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审判未成年人案件,不得对外公开未成年被告人的姓名、住址、肖像及其他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情况的各种资料。
最高法院要求加强少年法庭建设相关文章:
小学生多动症怎么办呢?11-24
夺走你一生快乐的八种坏心态11-24
引起女生早恋行为的原因有哪些11-24
学生校园健身应注意哪些?11-24
中学生肺活量标准是多少呢11-24
学生15岁内分泌失调怎么办11-24
学生睡眠少6小时增肥胖风险11-24